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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语——关于老子的一些话题_心灵感悟_海天散文

时间:2024-03-02   浏览:0次

我并不假装理解宇宙——它比我大多了。  ——爱因斯坦  我以为,面对星空,人都会感到很卑微的。爱因斯坦之所以这样说,是他看见了自己的渺小。以小博大是项很有趣的玩事,是人几乎都曾有过这样的幻想。但前提是,你是人,不是神,切莫把自己摆错了位置,而忘记了自身小境的所在处。  学会推理,而不是认死理。我想这才是关键。“为什么”和“应该的”之间存在一个=或≠。  懒人和顺民,常常会因为自身的认知力不够,不愿费那个神,而采取了自我(思想)逃避行为,即把自己的判断轻易地交给了他人(或神仙,或圣贤,或领秀,或……)。  看一个人有无思想,比的不是你比别人多读几本书,而是你是否会运用自己的大脑,做出=或≠的推理。这就是结论派与推理派之间最大差异。也是自渡和让渡、自信与他信之分野。  爱因斯坦喜欢胡思乱想,对牛顿定律(圣贤之说)产生了质疑,终于在数学的黎曼几何空间里找到了他思想的奠基,从而向世人展示了他的相对论。牛顿和爱因斯坦都是伟大的思想者。  这世上有思想能力的人是极其稀少,更多的是带有少许思想的文化大家和没有思想的普通民众。故,“有思想”这三个字是不能轻易说的出口的,除非你真的具有完全属于自己的思想,而不是活在由(一个或若干)他人为你打造的思想空间里。在这片土地上,能做个有点想法的人,就已经很不错了。  能通俗简明语言表达出来的只有基本的通识观,譬如:我是男人,满足雌雄分辨条件。由于我们这个民族具象思维特别强大,因此也特别强调通俗,至今还保留在天圆地方学说层面,也是老子的思想特别受到追捧的缘故。但却忘了文明是要演化的,通俗也有个演绎过程。譬如,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E=mc2,他很难用通俗语言给它表述清楚,但这并不能说它不是一个伟大的方程。  王东岳老先生说过一句话,“谁都能读懂的文章毫无价值。”我是比较赞同他的观点的。这里有建构和解析,再解析上的差异,思想者属于建构(新思想的原创),大学问家属于再解析(研究思想的思想家们),一般文化人属于解析(思想的传播者),而普通民众就是顺听者(被思想驯服的顺民)。  所以对那句“大道至简”特别反感。虽然说这话的老子是一位很了不起的思想大家,理应受到人们的尊敬,但那是过去式的伟大,是那个时代的思想产物。因为它杜绝了苦思冥想的艰辛过程,把一切都看得如同喝了一杯白开水一样的简单,这与哲学思辨和科学精神相去甚远,也与现代人文思想脱了钩。  传统文化强调的是“悟”和“悟道”,说起来很玄,其实完全是思想者私己的一个臆想,也很霸道,只给出一个(我以为是的)结论,而没有具体的论证,只是运用了一些不太恰当的比喻来加以诠释,直表感性的体验居多,而没有实质上的令人信服的缜密推论过程。  你信,无话可说;你若不信,则是你悟性还不够。完全就是一种诡辩。不得不让人产生质疑,你究竟是人,还是神?凭什么你说的就是正确的?  而一谈到悟道,必然就要坠入一个既不能证明,也不能证伪的怪圈。这等同于宗教里的上帝存在,完全归类于虚无的信仰层面。但问题是中国人似乎又没什么信仰,这是一件特别令人匪夷所思的文化,一方面虚无玄到了极地,另一方法又特别地讲究个实用主义,导致伪者猖獗,流氓施虐。看看我们周遭的复杂关系就可见一斑,至简到至简的反面,成为繁文缛节的自我桎梏者。(服饰,园林,城市建筑,社会关系及其结构……等等)  其实,老子篇中,有些比喻多少都带有一点牵强附会的感觉,也有很多是颠倒了顺序而给出的推断结论。  在哲学思想论述上譬喻是很不严谨的论述。也只有这地的人,因为具象思维特别强大的缘故,常爱把两个完全不同的事物或事件发生,生拉活扯地归于同一个性属(在数学上表达就是恒等于≡),得出十分怪异的结论:A有什么属性,B必然有什么属性。  譬如“上善若水”这句话里,把抽象的“善”与具象的“水”安排在一起,无非就是像表达一个包容性。但问题是“善”是人文思想的一个定义,它是有标准的(不同种族不同时段,“善”的内涵都是变化着的。譬如亚马逊有一个土族,食用死去的亲人,在他们概念里就是大善的行为)怎么能与具象的“水”相关联呢?  1,水可溶的成分居多,茶溶于水,可口;但毒药溶于水,喝了便可致命。 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,对恶的包容就是对善的戕害?那么水的这种包容性有无善的判定和解释的属性?  2,水并不是什么都可溶的,学过高中化学就能掌握这一基本常识,譬如脂类就不溶于水。  3,水是柔性和趋下姿态也是不完全成立的,固态的水不是水嚒?汽态的水不是水嚒?在这方面东西方对于具体的分析相去甚远。水究竟是H?O分子式表达更精准,还是其柔性的“溶”更具代表性。  在这里,老子无非是想表达“上善”具有水的柔性和趋下行为,即‘善利万物而不争’这个特点,以表达自己的那个不为天下先的思想。这个可理解。但这些都是不严谨的譬喻。不能同构。  善是一种人文观。是变化中的一个流变量。利万物就是善行,是一种人为的定义。善是有边界的,是具有社会群体普遍共识性的法理概念。无边界的善也就没有善这个概念存在的必要性。我们惯性思维里最大的缺失就是对概念和边界的模糊。产权不明是这族的一大特点。  大道至简。只有结论,没有过程。这话误导了一代又一代人,没有深究观,基本上都浮在表面的华采里而熏熏然。总之,产权不明,灵活机动。根据需要,掌控权利者们无论怎么说都是对的,普通老百姓服从就是了。  村上春树说,我们都是失落的灵魂,没有一种拯救是纯洁完善的,重要的是,我们上路了。  人,需要不断地反思自己,为何?为何?而不要过多的去赞美自己。赞美多了,也就废掉了。  “大道至简”这句话,在我看来是很难成立的。  譬如牛顿的:F=ma,立体几何学的欧拉公式:R+ V- E= 2等等,都是极其简约的表达式,可谓它们都是很至简的,但在这个至简里却隐含着这么几条内容:  1,它们的至简,分别运用了物理学和数学的专用语言。但你的语言掌握能力还抵达不到这一层,这些至简的表达,在你面前都属于天数。因此,我们说,道是有层级观的。在你的层级圈里,你所理解的那个道,很可能在高一层圈里人看来,是些错误或不全的“正确”表达,譬如“地心说”遇到了“日心说”。  2,它们都是分科上的某一领域和某一条件下的至简表达。既然是分科和有条件限制,那么它们理应隶属于小道范畴,而不可能把它们概括到到全科上而无所不能。譬如,当欧几里平面几何学得遇到黎曼球体几何学,它只能够算是黎曼几何集合里的一个十分特殊的子集。其关系为:欧式?黎式。  事实是宇宙是处于混沌状态下的宇宙,人们往往都是采取有限的剥离其它干扰在研究和认知某一“序”的成立,绝不可能存在一个“大道”周全的道理会被人们所感知。我们都是处在过程里的有限“正确”观下的寻道者。  3,宇宙是熵增的过程,人类期望在有限的熵减活动中去探索宇宙发展过程里的“有序”,应该说都是极其困难的(说起来都是些自不量力,但也正是这些自不量力的精神和不懈努力的追求,才赋予了人类活着的精神意义的存在性——爱智和爱自)。物理学家想要把强核力、弱核力、电磁力以及引力统一在一起,至今都没有找到这个统一力场的表达方式(按某些喜好“国学”的人士去解读,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”老子早就阐明了,何必再去纠结什么力的统不统一呢?这大概就是根本差异之所在吧,以为一句话即可囊括所有,这是高明着的聪明呢?还是难得糊涂的智慧呢?是表,还是内?一统江湖果真就是这样简简单单可以了结的嚒?)。  4,省去了得出结论之前的探索过程的艰辛,只是研究结果的最终展示,一旦展开,都是一门学科,不花些功夫是很难理解到它们的深意,一句“大道至简”又怎能把它总结的了的。  后记:  说起来,我也是对这个“大道至简”持否定态度的人。其流毒就在于具象型思维限制了理性的再次深入,把人的认知停留在肤浅的表层光影斑斓之中而始终不得其解(有解也只是个体感性的自以为是的所谓的“悟道”之觉,以玄的模样出现,不清不实,更不具有普遍性推导概念),究竟是为何而具有这存在和过程的表达。我们所得到的某一结果,可能是一个至简的结论。但“大道至简是懒得思考”这句话的确是值得认真对待的。个人以为,经常把“大道至简”挂在嘴边的人,一般来说都是缺乏深究思辨观的人,可能一辈子都没搞懂“道”与“真”究竟应该怎样才能有个明白的落实。  附:关敏谈老子因果倒置  一,因果对应关系:  西方人对因果关系有浓烈的兴趣,发展了从“果”探索“因”,再探索……直至第一因的思维。亚里斯多德提出四种原因:质料因、形式因、动力因和目的因。一块石头在台阶边缘摇晃,推过边缘就会掉下去。石头是质料因,形式因是指石头与台阶的位置,动力因是任何使石头掉下去的动力,目的因是说任何东西都有向下达到最低点的意愿--即地心引力。后来的发展中,科学认定质料因和形式因只是条件,只认可亚里斯多德的动力因。目的因至今未采纳,但仍然保留了“排斥--吸引”这类目的因残留的词汇。因果关系一直是西方哲学的最重要话题之一,许多天才哲学家在上面费尽心力。  东方人不想追根究底,对深入追究原因没有浓烈兴趣。中国人爱讲“至大无外,至小无内”、“天命使然”、“神妙莫测”之类的话,几句话就把追根究底的道路阻塞。一切都是阴和阳的因果交互作用,不必去追究更深的原因。这导致中国不能产生科学。中国未出现科学的原因:1)毫无好奇心,毫无探索客观世界内在奥秘的欲望,以世俗功利作为衡量学术的唯一标准。2)华人只有“物”“我”的朦胧分别,以帝王心态“驱万物为我所用”,以功利主义的标准向自然物强行摊派“主观性质”,甚至分出“君臣佐使”来,把人类社会的等级制观念搬到自然界去,连牡丹也莫名其妙成了“花王”。始终没有实证的观念,不知道区分主观感觉与客观存在,不知道一个“规律”的确立必须经过逻辑检验和实证检验。3)华人始终没有因果观念。这观念是从印度引入的,也只局限于因果报应。佛教认为今生种什么因,来生结什么果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;出自《慈恩传》。因果,梵语hetu-phala,指原因与结果。因是能生,果是所生。而且,有因必有果,有果必有因。  1。一因一果:既一个原因产生一个结果。因果关系是人类观察到世界上两个事件之间的一种关系。世界上的事情都能扯上关系,不过关系有的密切,有的疏远。如果一个事件发生,会导致另外一个事件发生,这种关系就是因果关系。我们把发生在前的事件叫原因,发生在后的事件叫结果,简称前因后果。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属于一因一果关系。例1:当且仅当三角形的三条边相等,则三角形的三个角相等。这个命题的前后件的关系就是一因一果关系。  2.多因一果:既多个原因一起产生一个结果。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属于多因一果关系。例2:“只有人们具备了逻辑思维的理性能力,民主制度才能运行良好。”这个命题的前、后件的关系就是多因一果关系,即:“逻辑能力”是“民主制运行良好”的众多原因中一个,没有“逻辑能力”,人们不服从逻辑推出的真相、真理,必然以暴力强奸民意,“民主”就完蛋了。  单因谬误是一种非形式谬误,系认定某事由一个单独原因造成,而未考虑可能是由许多原因共同导致,即复合原因。例3:“小明考试成绩那么差,一定是因为他天天玩游戏机的结果。”考试成绩差除了可能天天玩游戏机而排挤读书时间以外,可能还有其他原因,例如一时大意、试题太难、发生其他大事导致小明没时间读书等等,天天玩游戏机不一定是唯一原因,也不一定是主因。  例4:商品交换成立的原因有多个,譬如:稀少性、质量好、劳动投入多,会导致1个鸡蛋=1元钱而不是5分钱。同样的,有的物品即使没劳动,也有交换价值,如:头发、胎盘、人血。因此,马说:交换价值成立的原因是交换等式两边的商品所花劳动时间相等,犯了单因谬误的错误;未考虑许多原因共同导致交换价值成立,忽视了复合原因。  3.一因多果:既一个原因产生多个结果。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属于一因多果关系,例5:天下雨了,地就湿了……这个命题的前后件的关系就是一因多果关系,“天下雨了”这一个原因会产生多个结果,不仅“地就湿了”,还有“路滑了”,等等结果。  4.多因多果:既多个原因一起产生多个结果。总之,因果关系就是:因为A,所以B,或者说如果出现现象A,必然就会出现现象B。这是一种引起和被引起的条件关系,而且是:原因A在前,结果B在后。  二,错误归因  但是,先后关系不一定就是因果关系。人们错把时间上的前后相继作为划分因果的依据。一些事物或现象的前后相继是具有规律性或偶发性的。如春天与夏天、白天与黑夜,太阳下山与月亮上山,虽然在时间上是前后相继的,但是它们之间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。例5:“起床先穿衣服,然后穿裤子,或者说先涮牙后洗脸,这都不是因果关系。”错误归因又称事后归因、假性因果,指的是:仅仅因为A事先于B事发生,就断定A事是B事的原因。两件事情先后发生,先发生的未必就是后发生的原因。例6:“十年前你不小心踩了我的右脚,今天我发现右脚骨折,难道可以说今天的骨折是当初你踩我一脚所致?”  这种例子屡见不鲜。例7:你去寺庙烧了一炷香,你的病突然就好了,你会认为烧香时的祷告能治病(意念治病)。很多人因为吃了中药病好了,就想当然的认为病之所以好是因为吃了中药,而实际上吃中药(祷告)和病好只是时间上先后关系,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。因为多数疾病能够自愈,并不是吃中药治好的,这就像公鸡叫不是天亮的原因一样。避免这一谬误的办法就是:如果要说甲导致乙,就应说明甲如何导致乙,而不能仅说是甲先乙后的。  辩粉错把间接原因当成直接原因。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,不同组的因果关系彼此间也存在一定联系,如古老的英格兰民谣从“少了一枚铁钉”推导出“丢了一个国家”,但这是一种跨界限的因果推导,是一种错误的逻辑推导。只有本质原因才能决定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,而其他偶发性或次要的原因只能起到加速或延缓的作用。如“细节决定成败”能够决定成败的,那还能称之为细节吗?他们夸大复杂事物因果关系中的某一因。为了支撑自己的观点或未能对原因进行全面归纳,而过分夸大其中某一原因。如在《六国论》中,苏洵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便极力地夸大“赂秦”与“六国破灭”之间的关系。文章虽然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,但在逻辑推理上并不成立。  把没有因果联系的两件事情,硬说成有因果关系。例8:一学生说:“我脑袋小,知识装不进,学习不好的原因就在这脑袋上。”把学习不好归因于脑袋小,显然是错误归因。例9:鸡蛋放置很长时间就会变坏。人们就以为时间的“量”决定着物质的“质”,显然这是一种表象归纳,把时间说成了物质变坏的原因。其实,鸡蛋变坏是由于细菌钻入的结果。  这种谬误常见于对大范围调查数据的误解。例10:有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,接受激素替代疗法的女性,同时具有较低的冠心病发病率。这让人们认为,用激素替代疗法来预防冠心病。在随后的临床试验中却发现相反的结果。后来仔细审查数据发现,有条件接受激素替代疗法的女性,通常来自于经济地位较高的群体,而这类人往往较为注意饮食和锻炼,这个因素能使冠心病发病率降低。在统计归纳推理中,无论两个变量存在如何紧密的相关性,在获得更进一步的证据前,绝不可以说这两个变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然而,滥用统计还有许多形式。比如,用平均数来描述偏峰分布的数据,Y轴不从零开始从视觉上夸大组间的差异,故意截取一小段X轴从视觉上营造相关性……  三,因果颠倒  果由因生,有果必有其因。因果具有时间序列性,原因必定在先,结果只能在后,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。例11:“张三病倒在床上,所以他病了”。这是把因果关系弄颠倒了。应该修正为:“张三病倒在床上,因为他病了”。  例12:老子李耳也把因果关系弄颠倒了。道德经第76章说:“人之生也柔弱,其死也坚强。草木之生也柔脆,其死也枯槁。故坚强者死之徒,柔弱者生之徒。”翻译:人活着的时候是软的,死了之后变硬。草木活的时候是软的,死了也变硬。所以,(所有事物),硬的死得快,软的才能活下来。  首先,老子是从人、草木的特殊现象,归纳出普遍性的原理。人活着的时候是软的,死了之后变硬。草木活的时候是软的,死了也变硬。所以,(所有事物),硬的死得快,软的才能活下来。这是简单枚举法法推理,难免会“以偏概全”的错误。检验是否是“以偏概全”,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找出一个“反例”,即可推翻其结论。此例,我们可以举“金刚石”最硬(坚强),也最不易灭失(死)。  其次,老子在归纳过程中将因果颠倒了。前提是:人和草木活着的时候是软的,死后变硬,“活”是“软”的原因,“死”是“硬”的原因,而结论却是:“坚强者死之徒,柔弱者生之徒”,变成了“硬”是“死”的原因,“软”是活的原因了。犯了因果倒置的错误。  第三,《老子》在生死软硬的关系上,缺乏仔细观察。比如人死后变硬的“尸僵”现象,是尸体在特定时间段出现的现象。刚死掉,人即使变冷了,还是软的;过一定时间才变硬;再过一定时间又变软。法医正是根据这一规律确定死亡的大致时间的。所以,人死后不是马上变硬的,变硬后也不是一直硬着的,即:并非“其死也坚强”。  第四,由于这一归纳推理错误,再由“坚强者死之徒,柔弱者生之徒”为前提,再推出“兵强则灭,木强则折”的结论,就更是胡扯了。其实,两军对垒时,“强者胜”的概率是最大的。老子去世后中国历史证明,正是强大的秦国灭了弱小的六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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